紫金保险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保哪些
紫金保险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保障内容有:谁能保: 属于被保险人所有、与他人共有、代保管或租赁的下列各项合法财产可承保,由投保人选择投保并在保险单上列明:(一)用于居住的房屋,该房屋特指房屋的主体承重结构、围护结构及其室内附属设施;(二)上述房屋内装潢;(三)室内财产,特指上述房屋内的家具、厨房用品、床上用品、服装、文体娱乐用品、除本条第(四)款列明的便携式家用电器以外的其他家用电器;(四)便携式家用电器,包括便携式电脑、CD播放器、随声听、MP3播放器、电动剃须刀、照相机、摄像机及其他类似产品;(五)现金首饰类,包括金银、珠宝、玉器、首饰及现金。 保哪些: 保障下列原因造成财产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二)雷击、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三)飞行物体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四)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的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发生倒塌事故。保障为抢救保险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的财产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障为防止或者减少财产的损失而采取必要的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