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财产保险港口财产基本险保哪些
现代财产保险港口财产基本险保障内容有:谁能保: 保险合同载明地址内的下列财产可承保:(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保险合同载明地址内的下列财产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价值的可承保:(一) 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字画、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隧道、桥梁、码头;(三)矿井(坑)内的设备和物资;(四)便携式通讯装置、便携式计算机设备、便携式照相摄像器材以及其他便携式装置、设备;(五)尚未交付使用或验收的工程。 保哪些: 保障下列原因造成财产的损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二)爆炸;(三)雷击;(四)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障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公司按约定负责赔偿。保障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公司按约定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