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安详综合意外保险保障范围有哪些
人保寿险安详综合意外保险保障范围有:1、意外身故保额:100000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意外伤残保额:100000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伤残,通过伤残鉴定确定被保险人的伤残等级,保险公司将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中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伤残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I类伤残是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的分类和分级,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划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 3、意外医疗保额:30000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进行必要治疗,保险公司就其符合本附加合同签发地社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扣除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获得的补偿及100元免赔额后,按照80%进行补偿,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100元免赔,80%赔付) 4、意外住院津贴保额:100元/天/份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且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住院进行合理且必要的治疗,保险公司从第四天开始按照实际天数给付意外每日住院津贴,单次30天为限,累计达到90天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免赔3天,单次30天为限,累计90天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