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保险渔船保险保哪些
中银保险渔船保险保障内容有:谁能保: 具有国家渔业船舶主管部门签发的适航证明和捕捞许可证明,并专门从事渔业生产或为渔业生产服务可承保(油船、渔港工程船、拖轮、驳船、不足一吨的小型渔船,不在本保险范围内)。 保哪些: 保障渔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保险公司按约定赔付:一、搁浅、倾覆、沉没、碰撞、触礁;二、火灾、爆炸;三、雷击、八级以上大风、龙卷风、海啸、洪水、崖崩、破坏性地震、地陷、泥石流、冰凌、滑坡;四、航行中全船失踪六个月以上。保障渔船因发生保险事故所产生的救助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障渔船上的锚、橹、螺旋桨、缆、链、绳索、消防设备、救生设备与船体遭受同一保险事故而同时受损时,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经特别约定承保的渔网、子船、艇只有与船体同时灭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障渔船在航行或作业中发生碰撞,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规定负责赔偿。保障渔船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渔船而支出的合理施救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